工程项目审计科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审计科在学院主要领导和审计处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健全和完善内部建设工程审计规章制度,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对学院建设工程和维修改造项目各环节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履行审计监督、评价、咨询服务职责。
二、制定年度建设工程和维修改造项目审计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学院基本建设工程和维修改造项目结(决)算审计。
三、根据学院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开展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参与学院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工作。
四、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做好审计风险防控工作。
五、根据学院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时,协调地方国家审计机关帮助开展相关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
六、组织做好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强化审计整改制度建设,督促整改责任部门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七、加强与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督查室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八、负责本部门支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考勤管理及其他的部门综合工作。
九、完成学院领导和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