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审计科在学院分管领导和审计处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健全和完善内部建设工程审计规章制度,提高审计业务水平,规范学院内部建设工程项目运行秩序,促进学院建设工程领域健康运行发展。
二、制定年度建设工程和修缮项目审计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学院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项目预算、结(决)算审计监督。
三、开展专项建设资金及工程项目预算、结(决)算审计监督。
四、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开展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参与学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五、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做好审计风险防控工作。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工程建设领域财经法纪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审查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确保工程建设合同规范、真实、合法、有效。
七、积极参与学院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学院安排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必要时协调地方国家审计机关帮助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八、完成学院领导和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