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组织职工参加贵州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面实施,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转发《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参加贵州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审计处组织全处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体职工参与省法宣办于12月开展的贵州省“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
审计处全处教职工通过手机关注“中国普法”“黔微普法”“贵州改革”“法治瀑乡”“安顺政法”等微信公众号学习“民法典宣传月”相关民法典、宪法等法律知识,参与12.4宪法宣传周法律竞答活动;通过贵州省“法宣在线”网络平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平台观看“庭审录像——张飞诉开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参加中国普法问卷调查等。
通过学习和参与该项活动,激励全处教职工充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导精神,充分认识编纂和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让全处教职工熟悉司法程序、反思工作短板,强化规则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依法审计监督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