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审计处财务审计科长职责

作者: 时间:2024-11-20 点击数:

 

审计处财务审计科科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运用好审计政策和法规,对学院各类经济活动履行审计监督、评价、咨询服务职责。

二、组织制定学院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审计或审计调查计划,组织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三、根据学院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制定学院年度处级领导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按计划开展对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四、根据财务审计具体情况,经学校批准,组织开展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参与财务审计工作。

五、组织起草相关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并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六、组织做好学院各类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审计整改制度建设。

七、加强与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督查室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八、完成学院领导和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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