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审计处财务审计科长职责

作者: 时间:2015-05-17 点击数:

 

一、主持审计处财务审计科工作。组织起草学院财务年度审计计划,积极开展学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并向学院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二、组织开展对学院所属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组织起草相关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提出加强宏观管理、提高办学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对学院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五、组织制定学院年度内部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计划。开展对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或审计调查。

六、组织制定学院年度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含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按计划开展对各部门(或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七、组织做好学院各类物资、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和图书等招标投标及采购监督工作。

八、组织做好各类物资、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等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审查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运行规范。

九、组织做好本部门的文件收发、传阅、报账、学习及会议记录、考勤等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做好审计风险防控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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