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审计处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5-05-08 点击数:

 

 

财务审计科在学院分管领导和审计处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健全和完善内部财务审计规章制度,提高审计业务水平,规范学院内部经济运行秩序,促进学院各项经济健康运行发展。

二、制定学院年度内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或审计调查计划;开展学院内部财务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三、制定学院年度内部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计划。开展对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四、制定学院年度处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根据学院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开展对各部门或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学院各类物资、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和图书等招标投标及采购等监督工作,必要时开展固定资产审计或审计调查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财经法纪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类物资、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等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审查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运行规范,真实、合法、有效。

七、负责本部门的文件收发、传阅、报账、学习及会议记录、考勤等内勤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做好审计风险防控工作。

八、完成学院领导和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Copyright© 2018 安顺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黔ICP备090023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