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9-18 点击数:

安顺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目标。紧密联系学校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路举措。

第三条 学习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主动承担起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学习内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决议、决定等精神;

(三)党的建设理论和基本知识;

(四)党章党规党纪;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战略思想;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宪法和法律法规;

(八)意识形态领域知识;

(九)全国、全省、全市重要会议精神及教育部、教育厅、学校的重要会议精神;

(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知识。

第五条学习时间。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统一安排在双周的星期一下午,除全校性的活动外,不得安排与理论学习无关的事项。教职工要认真参加学习,遇有特殊情况要向所在部门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学习组织。以各处室部门、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党委宣传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安排部署,每学期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和要求。

第七条学习责任人。各处室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是本部门政治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带动党员干部抓好理论学习。

第八条学习形式。各处室部门、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实际,采取传达和领学、专题讨论、辅导讲座、专题报告、观看视频、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学习管理。各处室部门、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考勤制度,明确专人做好学习记录,不得随意占用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落实到位。

第十条 学习档案。各处室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学习笔记、学习资料、学习情况及总结等纳入建档范围,全面准确反映教职工的学习情况。

第十一条学习考核。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对各处室部门、各二级学院年终考核的内容,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党委宣传部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导。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017年9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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