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处长(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运用好审计政策和法规,对学院各类经济活动履行审计监督、评价、咨询服务职责。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审计队伍的组织、思想、作风、业务和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审计队伍。
三、负责草拟学院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总结和有关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努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四、全面组织学院的各项审计工作,负责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提出加强宏观管理、提高办学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内部审计具体情况,经学院批准,组织开展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工作。
六、推动审计处与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督查室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七、主持审计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计人员的聘任、考勤、考核及有关学习和培训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协调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工作。
八、主持召开审计处处务会议,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九、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工作、生活、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参加学院党政有关工作会议,为学院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努力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