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18-01-02 点击数:

 安学院发〔2017〕6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经济秩序,确保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健康运行,提高资源利用绩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内部审计是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并进行有效的确认、评价、咨询和监督,从而促进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促进学校事业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是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对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纪委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协助管理审计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省教育厅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校长和分管校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审计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校成立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联动机制,综合利用审计成果。

3.充分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学校切实保障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等相关资料。

二、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1.探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把好权力运行监督关。

学校审计部门要探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离任审计、任期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全面深化处级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召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审计结果报告,协调解决疑难问题,督促落实审计意见。审计部门要建立“一审二帮三促进”相结合工作机制,促使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廉洁从政。要根据工作要求和干部监督管理需要,适时调整审计关注重点,不断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作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参考依据。

2.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提高建设资金使用绩效。

建设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其业务管理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立项、设计、预算、招标、施工以及结(决)算等阶段的业务管理。审计部门要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注重审计业务控制与审计监督评价相结合,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积极做好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建设工程预结算审计工作;逐步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重要阶段和重点环节的跟踪审计,对工程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适时开展建设工程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注重发现控制缺陷和管理漏洞,促进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完善。

3.加强预算管理审计,促进预算刚性约束力。

审计部门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编制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探索开展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和重点项目绩效审计,评价预算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审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改进制度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强化风险管控,逐步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审计部门要将内部控制制度纳入审计内容,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设置情况,以及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和合同业务等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切实推动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5.加强“三公”经费审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等精神,推进廉政建设。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审行发〔2014〕22号)等要求,审计部门应将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内容,重点关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因公出国(境)、行政会议和培训支出等公款消费情况,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转让、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促进廉政建设。

6.加强科研经费审计,促进规范科研管理。

按照中央、省、市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学校要进一步明确科研项目负责人、项目单位和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不断完善科研经费监管机制。财务部门要把好科研经费结题结算审核关,审计部门落实科研经费审计制度,重点关注科研经费立项批复、预算执行、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发放等重要业务环节。科研管理和财务等部门要强化科研经费日常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行为,促进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7.开展资产管理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审计部门要对学校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等情况进行审计,会同学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监督,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制度,防范学校资产特别是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8.开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挥参谋和服务保障作用。

审计部门要探索开展学校在改革发展和廉政建设过程中,重大改革项目、重要项目资金安排、重要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审计调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反映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政策规定落地生根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学校教代会确定的民生重点项目,开展涉及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促进学校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民生工程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健全审计整改跟踪,强化监督服务实效

1.健全整改责任制和整改检查跟踪机制。

被审计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审计揭示的问题、提出的审计意见及建议,应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审计部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采取“台账销号”工作方式督促整改落实;要定期将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提交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必要时可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2.落实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国资、计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度。审计部门要建立重大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需责任追究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认定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审计结果和线索查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职问责。

3.推进结果公开。

审计部门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坚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工作,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公开;其他审计结果和审计调查结果,要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在校内进行通报。

四、完善监督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审计能力

1.构建审计监督服务体系。

审计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监督服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宣传,奠定良好的审计工作基础;探索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增强审计工作实效;强化审计管理,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实施审计;加强审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创新工作方法,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正确处理监督和服务的关系,为被审计单位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为学校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建设性作用。

2.保障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力量和经费。

根据审计任务日益增加的实际,学校优先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和干部配备等方面给予保障,保持审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学校在每年年度经费预算中,应单列一定的审计专项经费,切实保障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经费。

3.加强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提升审计能力。

学校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经济、管理类等专业知识,具有从事财经、审计、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审计人员应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工程、信息系统等专业背景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组成。学校要重视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鼓励审计人员钻研业务,积极开展审计科研活动,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

4.加强委托审计管理,构建审计力量补充机制。

社会审计力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有益补充。学校根据审计工作需要,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学校重大项目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对委托审计业务实行全过程管理,切实加强委托审计业务质量控制。

安顺学院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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